
自2009年11月1日起,科技园管委办结合各入园企业的纳税情况,对各企业租用中心地下车库车位的公、私车辆的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,具体是:
1、暂未纳税的入驻企业的公、私车辆,停放在中心车库的收费标准按原优惠标准执行。
2、凡已在科技园实际纳税的企业,其公、私车辆停放在中心地下车库的,收费标准在原优惠的基础上再打7.5折;
3、凡已在科技园实际纳税并超额完成的企业,其公、私车辆停在中心地下车库的,收费标准在原优惠的基础上再打5折;
4、在2010年底出现优惠办法1、2两款者,次月可享受优惠政策至2010年底;
5、本优惠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,最长可享受14个月。
两点提示:
1、新办理机械车位租用的企业及个人请到商务公司(01栋407室)领取《中心地下车库机械车位租用收费标准及办法》;
2、对原租用机械车位的企业及个人,在本企业享受优惠办法后,缴费时效期超过2009年10月31日的,按新的优惠办法执行后多余的费用将累积到下一个缴费年度。
南京新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
2010年7月2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