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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城科技园物联网产业园(科技创新综合体B)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发布日期:2011-10-29字号:[ ]


  一、建设单位情况

    单位名称: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
  拟建地:南京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内E-16-2E-24-2地块,青山路以东、白龙江东街以南、嘉陵江东街以北。

  联系地址:南京市奥体大街69

  联系人:高工

    联系电话: 68197677

  二、环评单位情况

    单位名称: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

    单位所在地: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

    联系人:王工

  联系电话:85287100      邮编:210042

  三、项目基本情况

  新城科技园物联网产业园(科技创新综合体B)项目位于南京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内E-16-2E-24-2地块,青山路以东、白龙江东街以南、嘉陵江东街以北。项目总投资23亿元,占地面积62203平方米。

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该项目拟建筑总面积41.969万平方米,其中地上面积30.625万平方米,地下面积11.344万平方米。主要建设研发办公及相关配套设施,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体育场馆、行政管理、医疗卫生、商业金融及公厕等。

  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
    1、环评工作程序

  包括现场勘察、资料收集、工程分析、影响预测等步骤。

    2、主要工作内容

 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分析,本次评价工作重点是工程分析、污染防治措施、大气环境影响、公众参与调查等。

  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  1、公众在提出意见时,应本着客观、公正的原则。

  2、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,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。

  3、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,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。

  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
 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,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。

    (1)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。

    (2)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。

    (3)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在现场所备的意见簿上。

  七、公告说明

  公告不得少于七日,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,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、查阅服务。

 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,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。

2011-10-23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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